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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5        作者:        编辑: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

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

本单位具备条件的科技成果申报由吉林省科技厅推荐2007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奖,于2006年11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项目管理

办公室(行政楼721房间)。

填写说明及申报系统可到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

为:http://kjt.jl.gov.cn/KJT/P ubTemplet/ShowPage.asp?

infoid=1969&style=ShowPage#



联系人:张丽华 孙铁民

联系电话:5168105



附件: 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06年10月24日



附件: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2007年度

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分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

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科普项目,共六类

二、推荐条件

1、曾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项目;

2、连续两年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未授奖的项目(侯选

人),如再次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

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隔1年进行。

三、推荐程序

1、申报200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由完成单位按照各

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必备的附

件材料,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申报

2、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

审,最终确定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四、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各奖种

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

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

书。提交的主要论文 、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公开发表1年以

上。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

时,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

该项研

究中的学术贡献。

2.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该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当获得

了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对于

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3.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按

相应类别申报。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评审范围限于2001年以来出

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以下简称科普

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

求,并应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

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5.申报项目提交的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

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推荐时间及送达机构

各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于2006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

表(一份)、推荐书(一份)报送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民康路522号)。过期不予受理。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杨松川

联系电话:0431-8975817

六、其他事项

1、推荐书、推荐书填写说明、推荐项目汇总表及各奖种评审

范围可在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中下载。

2、申报单位需准备15分钟多媒体材料,准备答辩。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不收评审费。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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