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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5        作者:        编辑: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

专家的函》(留金秘出〔2006〕34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情况和网上评审的要求,学校开展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

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补评审专家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公正,工作严

谨。

 2.具备相当的学术素养,系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

或专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

生导师)。

3.年龄在35~55岁之间。

4.具有国外留学、工作或讲学的经历,了解本学科专业领

域国内外前沿的最新动态。

5.已经担任其他国家级项目评审资格的人员在申报时请特

别注明,学校将优先推荐。

6.要求申报专家熟悉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知识,具备上网

的条件并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评审。

二、相关要求

1.我校有部分教师已是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具体名单

请各单位负责此工作的人员向人事处师资培养科查询),鉴于

其中部分专家个人信息可能有变更,请重新填写本单位现有专

家个人最新信息。

2.对于本次拟增补的评审专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条

件要求推荐。 对于以上人员,请各单位按照《2006年国家留学

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的要求填报。

3.对于因工作安排、年龄、身体或已调离我校等原因不能

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现有专家,请各单位在征询专家同意退出

意见后填报《现有专家退出情况说明表》(附 件2)。

 三、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17日(周五)前将填写完毕的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和《现有专家退

出情况说明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到人事处师资培

养科(传真:5167448,E-MAIL:guogj@jlu.edu.cn)。

2.《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中的“专

业代码”请按《国家公 派留学申请专业名称及类码》(附件

3)要求填写6位代码,另外《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

息登记表》中专家的学科专长、家庭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

信息请务必详尽、准确。

联 系 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 5167447

附件:1、《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

2、《现有专家退出情况说明表》

3、《国家公派留学申请专业名称及类码》



人 事 处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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