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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07        作者:        编辑: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科技

部决定在若干重点合作

领域征集国际科技合作备选项目。所征

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将纳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库进行管理,

并作为2007年及今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的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1.已列入或拟列入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政

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着

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

颈技术问题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国内一流科研机构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

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杰

出科技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华工

作,有利于“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

目。优先支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围绕中医药、新能源等

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征集要求

  1.合作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

技术指标可考核。



  2.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

伴有良好合作基础,且与

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项目合作协议或

意向书。

  3.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

平,在合作中投入一定的资

金、专有技术、先进仪器设备、国

际优秀人才或信息资料等资源。

  4.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

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高等

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单位及中

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合理分享合

作研发成果,维护我方利益。

  5.除有特殊需要的重大项目外,一般项目原则上申请资

助金额不高于200万元人

民币。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6. 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8日16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需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http://program.most.gov.cn/)

在线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可向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

室咨询。


  2、书面材料。


  必须在线打印已正式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另附已签署

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意

向书)复印件,或列入科技部政府间科

技合作协议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亦或曾获科技部、国务

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支持的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并按要

求装订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

公室。



  联系人:温庆波、詹世英、池颖


  联系电话:85167419


  电子邮件:kjcjck@jlu.edu.cn




  附件:重点合作领域及主要方向





                               科学技术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重点合作领域及主要方向   鼠标右键 -> “目标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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